长城网讯(记者 蔡洪坡)1月15日下午,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中提到,去年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416人,起诉64583人。976名公职人员因职务犯罪被提起公诉。
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
建立健全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提起公诉976人,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五个一批”工程,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依法起诉侵害扶贫资金犯罪148人。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利剑斩污”、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活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立案168件210人,办理涉及大气污染案件15件44人,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红色井水案”“渤海湾倾倒危险废物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工作。与京津检察机关签署加强司法协作的补充意见,紧紧围绕京津产业转移,依法化解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利益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51起。
成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助力打造法治新高地。
积极服务冬奥会筹办工作,开展涉奥地区小矿山、小煤窑、小采石厂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成立涉奥涉外检察室,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16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835件;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认真审查核实证据,准确把握逮捕条件,纠正漏捕1678人,排除非法证据不捕280人,同比增长62.8%,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389件次;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742件,同比增长8.2%,采纳率同比增长0.7%;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851件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狱、看守所、法院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898人;
对重点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单位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76人,同比增长23.4%。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况86人次;
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3467件,同比增长130.5%。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582件,其中,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63件、再审检察建议150件,抗诉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为75%、94.1%;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88件;
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519件,针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等行为,与法院联合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进平安河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特别是涉恐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打击走私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416人,起诉64583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提前介入、捕诉一体、依法快捕快诉,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360件4194人,起诉941件4652人,案件审查起诉率已达95%。
坚持“一案三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五年来所办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十类案件进行线索筛查,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2000余件,全部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280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7642件,起诉102件。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三大攻坚战”和“三件大事”,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