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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防忽悠指南”请收好 河北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刘政豪 
2019-01-18 17: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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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春节临近,不少所谓的保健品经营者,打着岁末答谢、感恩回馈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参加所谓的年会活动,并借机大肆推销经过其精心包装的“养生保健产品”。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消费警示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不法商家或广告的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宣称保健品能治未病、预防疾病、治疗疾病、佩戴祛病强身等”——长知识,莫信这些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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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品不具备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任何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的。消费者不要轻信保健品能够“治未病”“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等以防治疾病为噱头的夸大、虚假宣传行为。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小蓝帽”标识,按需自愿选购,并认真核对产品批号和功能声称是否存在虚假、套用等问题,必要时,可通过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

  “与保健相关的免费体验、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试用、赠送礼品、免费旅游、优惠养生、感恩答谢、伪亲情关爱等”——防忽悠,远离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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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达到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目的,很多不法商家以“免费”为诱饵,采取亲情关爱、定期聚会,感恩答谢等方式,来获取消费者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联系方式及情感信任,进而为其“量身定制”大肆推销各类保健产品。为防止中老年消费者因保健品消费而上当受骗,建议远离所谓的专家义诊、免费体检、免费健康讲座、组织旅游、分时养生度假、以及会议营销等商家法定营业场所以外的各类保健养生宣传、经营行为。

  “治疗疑难杂症、治愈率、感恩答谢、消费维权、明星代言等”——识骗局,猛戳这些谎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不法商家往往打着惠民工程、政府补贴、消费维权等幌子,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身份对商品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通过虚假打折、“雇托儿”、“饥饿营销法”等手段制造“现场抢购”的营销氛围,诱导消费者按所谓的“疗程”、“优惠”大批量购买产品。甚至有的打着各种社会组织和消费维权的旗号,声称能帮助消费者追讨被骗买保健品款项,诱使消费者落入“连环骗”的圈套。

  “正规发票、购物小票、在线交易记录及其他购物凭证”——懂维权,保留这些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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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消费者不仅要做到掌握起码的辨识商品真伪的能力,而且还应当做到掌握基本消费维权知识,购买保健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应当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妥善保留购买小票,主动索要发票,保存在线交易记录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或广告的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拒绝参与非法会议营销。近年来,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中老年消费者为销售对象,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甚至免费旅游等活动形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并通过所谓“专家”“教授”或虚假患者“现身说法”,夸大功效,进行非法营销,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食品,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更不要去消防设施不完善、人群过于密集等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科学购买保健食品。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药店、商场、超市等诚信度高、有售后保障的经营企业,购买前应认真核实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消费者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时应看清包装上标注的适用人群,不能随便食用保健食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应索取、留存好购买的相关票据。

  如选购的保健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据长城网、中国江苏网、新民晚报等综合)

关键词:保健品,食品,消费责任编辑:刘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