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月22日讯(记者 闫思宇 通讯员 何菲 肖恩君)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持续推进全省露天矿山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2019年河北省设立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资金,对纳入《河北省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三年作战计划》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恢复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亩1.15万元,年初将根据需要治理恢复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任务量预拨50%,年底前根据经验收、核实的任务完成量据实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