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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森林公安曝光五起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典型案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棋 
2019-01-23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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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野生动物。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1月23日讯(记者 王棋)针对河北省部分地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的高发态势,为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河北省森林公安局扎实推进“绿剑2018专项行动”和“2018·2金网行动”,自2018年9月份至今,全省森林公安共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刑事案件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侦破了一批典型案件,并曝光五起典型案例。

  (一)唐山遵化市尹某奎等系列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主要犯罪嫌疑人尹某奎,男,45岁,天津宝坻区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逮捕。经查,2018年8月份以来,尹某奎等4人犯罪团伙在居所内多次非法收购河北省、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犯罪嫌疑人非法猎捕并催肥的“三有”保护野生鸟类,集中后运往北京,通过航空物流转运到广州市销售,涉案野生鸟类数量达50余万只。目前,已破案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网上追逃3人。

  (二)唐山乐亭县系列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经查,2018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某等人在乐亭县域内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时先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截止目前,乐亭县公安局立案侦查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均被刑事拘留,收缴野生鸟类1500余只,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鹰4只,白尾鹞2只)。

  (三)承德市围场县非法猎捕案

  经查,2018年8月1日至9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果某保、王某盛、刘某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郭家湾乡郭家湾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共计5267只。经鉴定,被猎捕野生鸟类为普通朱雀、栗鵐等“三有”保护鸟类。犯罪嫌疑人王某、果某保于9月30日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盛、刘某被列为网上逃犯。

  (四)保定市陶某丹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经查,2018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陶某丹先后从涞水县邢某利处非法收购猛禽15只(其中苍鹰8只、雀鹰4只、猎隼2只、游隼1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9月17日、18日,犯罪嫌疑人陶某丹和邢某利先后被保定市森林公安民警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五)沧州市卢某军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犯罪嫌疑人卢某军,沧州市任丘市人,2017年至2018年期间,卢某军先后非法出售猕猴4只,共牟利约40000元。该案于2018年5月30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卢某军已被依法逮捕,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州、杜某宽、李某韬、朱某雨、王某利先后被取保候审。

  此外,保定市森林公安局一举摧毁了非法贩卖猕猴团伙,查获猕猴3只;沧州市森林公安局成功在外省抓获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破获一起非法出售、收购黑翅鸢案;小五台分局通过巡逻盘查,打掉一个非法猎捕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收缴鹰2只,草兔6只;承德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收缴松鼠30只,獾3只;抚宁区森林公安局以田间毒饵为线索,打掉一个非法猎捕团伙,收缴“三有”候鸟286只。

关键词:野生动物,森林公安,重大案件责任编辑: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