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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李相伯 张晨光)“办理贺某拒不支付170位农民工280余万元劳动报酬案,促使被告人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1月24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张家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向大会作报告时提及的这个案例,受到了与会人大代表的关注与充分肯定。
2015年9月,贺某在承包工程建设中,没有将工程款足额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私自挪用1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高利贷,致使拖欠170名农民工工资280余万元。2018年2月,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贺某仍拒不支付。同年2月12日,贺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沽源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贺某银行流水、进账明细以及贺某将100万元农民工工资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的详实书证。为尽快挽回农民工损失,办案检察官摆事实、讲法律,动员贺某家人积极支付欠款,最终使被告人足额偿还170名农民工工资。
除了沽源县检察院的这起典型案例,保定市检察院也确定三项工作重点:法院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立案难、审判程序违法、怠于执行等违法行为;法院作出的涉及农民工讨薪的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有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职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拿到工资的案件。
同时,衡水市检察院与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共同做好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通过帮助农民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据了解,河北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诉讼监督、督促履职等手段,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在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中,河北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督促履职268件,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