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青果)日前,从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防治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河北省将在今年4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为。
河北省环保、公安、商务、工信等部门,将发挥各自职能联合执法,重点打击5类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蓄电池使用单位、废旧机动车拆解行业等产生废铅蓄电池的工业企业,将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有电池回收业务的蓄电池经销单位、汽配服务企业、维修站点等维修和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无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经营许可证;无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的运输单位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利用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运输过程中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
同时,自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以各设区市为单位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备案制度试点工作。其中,石家庄、唐山、保定、沧州、邯郸将布设2至3家收集试点单位;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邢台将布设1~2家收集试点单位;辛集、定州将布设1家收集试点单位;雄安新区依托现有废铅蓄电池综合处置单位,不再新设收集试点单位。各市总收集能力不得低于产生量的1.5倍,原则上不允许跨所属设区市区域开展收集活动。据悉,试点建设将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