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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冯立华 通讯员 尹孟良)近日,河北省检察院与天津市检察院、辽宁省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加强检察机关在办理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的配合协作,携手应对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共同推进环渤海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落地见效。
《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就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中的重大事项开展研讨协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四地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线索的,及时向该地区移送;建立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建立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机制,对于涉及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及时进行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主动交流工作和办案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建立专项活动协同行动机制,联合开展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建立研讨交流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司法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意见》要求,四地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协作保护长效机制,努力为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