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本网记者)日前,石家庄市民赵女士向长城网“问政河北”平台反映,她在石家庄市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步行过斑马线时,险些被在斑马线上逆行的电动车撞倒。那么,过斑马线时应不应骑行,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2月27日15时50分至16时20分,记者在友谊大街与联盟路交叉口观察发现,多位市民骑车过斑马线,且未减速,只有三四位市民选择下车推行。
记者通过走访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中华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友谊大街与联盟路交叉口、友谊大街与丰产路交叉口等市内多个路口了解到,这种情况并不在少数。
对于这个问题,市民们看法不一。多数市民认为应当下车推行,确保安全;也有市民表示,下车推行过斑马线会耽误时间,尤其是电动车推行起来不方便,会妨碍交通。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过斑马线时应该推车步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月27日下午,在西三庄街与天翼路交叉口,正在执勤的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华交警大队六中队指导员王亦峰介绍,对于骑车通过斑马线这种不文明行为,他们会采取罚款、协助指挥交通、抄写安全交通承诺书等举措进行处罚,目前以教育为主,旨在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近几年经过大力度整治,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有所增强,情况也大有改观。”王亦峰希望市民能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