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竞秀区江城乡大激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东河。长城新媒体记者 祝雪娟 摄
长城网3月5日讯(记者 祝雪娟)“在我国广大农村,大部分六十岁以上的农民基本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养老医保待遇水平。已经发放养老金的,如今也已不能满足和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需求。”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竞秀区江城乡大激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东河告诉记者,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因此,建议国家对农村老年人制定特殊的医疗医保举措,增加报销比例或免除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
张东河表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使人民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特别是党的扶贫攻坚政策持续推进,我国广大农村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走上了富裕路,过上了幸福生活。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农民的养老问题亦凸显出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代农民工也到了养老退休的年龄。国家虽然提高了农民养老金标准和医疗水平,但与城镇职工待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张东河说,“据我了解,目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每月也就是100元出头,我建议,在当今医保体制和物价条件下把农民养老保险金每月提高到300元至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县乡村分级负担每月补贴到500元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