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刘潇 吴新光)“据测算,农村冬季取暖‘气代煤’补贴取消后,农村户均100平米住房,冬季取暖费用约为3456元。2018年,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31元,冬季取暖费用将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对老百姓来讲,这笔支出难以承受。”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徐英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河北农村冬季天然气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目前,河北农村冬季取暖“气代煤”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本身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农村群众都很担心“气代煤”3年优惠期过后,如果取消用气补贴,则取暖用气价格过高,势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影响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了保证“气代煤”工作顺利可持续地开展,切实改善环首都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徐英委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参照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优惠政策,制定河北农村冬季天然气取暖价格优惠政策,使农户每个取暖季的燃气取暖费用不超过燃煤取暖费用,使农户能够负担得起,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确保清洁取暖可持续、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