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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共青团河北省委联合发出倡议——
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守护燕赵大地绿水青山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新光 
2019-03-25 16: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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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春严峻的防火形势,遵化市组织森林防火队员进行防火演练。  刘满仓 摄

  长城网讯(记者吴新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心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保护宝贵的森林草原资源,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近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共青团河北省委联合发出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希望全省各族人民、广大青少年朋友们共同遵守森林草原防火各项规定,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纵火毁林可耻的观念,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共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倡议书说,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规定。即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林区野外野炊、烧烤;不准在林区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外上坟烧纸、烧香;不准在林区野外吸烟、乱扔烟头;不准在林区野营、登山、祭祀等活动时用火;不准在林区野外烧柴积炭、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区野外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不准在林区野外烧地边、田埂、秸秆、柴草树叶;不准在林区野外烧火驱蜂驱兽。

  大力倡导文明祭祀。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等形式追思先人,告别祭祀用火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倡议全省各族人民、广大青少年朋友们积极宣传森林草原防火。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护林防火知识,使广大群众知晓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了解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掌握安全避险常识,营造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倡议书说,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的,应当自觉制止和举报。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首先保障自身安全,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凡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除依法赔偿损失外,还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扑火费用;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责任编辑:吴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