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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最小年仅23岁

河北公布2018年因公牺牲10名民警先进事迹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相伯 张晨光 
2019-04-03 16: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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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3日讯(记者 李相伯 张晨光)据河北省公安厅新闻中心通报,1949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共有617名民警因公牺牲,76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其中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有10名民警因公牺牲。清明之际,河北省公安厅现将2018年因公牺牲的10名同志的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布。

  杨振宇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杨振宇,中共党员,回族,毕业于湖南工程学院,1986年3月出生,2008年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二级警员。2008年7月至2014年5月在原磁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工作期间,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所辖的25个行政村都留下他亲民爱民的身影。2008年7月,杨振宇被调至丛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短短四年间,他破获各类案件1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0余名。

  2018年8月15日7时45分,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的丛台区公安分局民警杨振宇因公殉职,年仅32岁。惊悉此讯,杨振宇生前的街坊邻居、办案过程中结识的受害群众、帮助过的嫌疑人家属,8月17日一早自发参加追悼会。

  他是群众心中的“暖心大哥”。有一名受骗年轻女子因精神压力大,两次试图轻生,是杨振宇言辞温和地劝解,才挽救了这位年轻女子的生命;一名民工醉酒后躺在马路上,因担心民工中暑,杨振宇借了一把扇子,弯下腰为他扇风。有网友留言:“执法都透着一股清凉风,为你们点赞。”

       8月13日,杨振宇在单位值班,14日本该倒休的他放弃休息继续外出调查取证,16时52分在汇报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离世。杨振宇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公务员考核优秀,2016年获得丛台区公安分局优秀个人嘉奖荣誉称号。

  张勇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张勇,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89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警督,生前系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该同志从警近30年来,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担任大队长以来,带领所在大队连续两年被市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十佳群众满意警队”,沧州市“青年文明号”。2018年1月22日,在主持召开周例会期间,后肩背部疼痛加剧,但由于大队事务性工作较多,一直坚持工作,18时许才带病驱车回家。当晚23时许病情加重被送往医院抢救,23日1时35分因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2次。

  郝宝琳同志事迹材料

  郝宝琳,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1979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衡水支队纪检监察员。

  该同志从警39年来,先后在高速交警邯郸、邢台、衡水3个支队工作,长期与家人两地分居。他始终无怨无悔,把全部心血奉献给高速交管事业。在担任教导员期间,整理编写了政治教育备课教案10万余字,创立了“四勤”带队方法,即眼勤、嘴勤、耳勤、脑勤,运用到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3月4日7时许,郝宝琳同志在值班工作中突发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4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

  王建国同志事迹材料

  王建国,男,汉族,1961年1月17日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生前系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治安警察大队一级警员。

  该同志从警19年来,先后在公安派出所、治安大队工作,无论身在何处,他都严格要求自身,对工作认真负责。2018年7月,王建国同志因连续工作,休息不足,8月2日10时30分许,在单位工作期间突感身体不适,前往医院诊治,终因心肌大面积梗死,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宋星宇同志事迹材料

  宋星宇,男,汉族,1995年12月出生,2018年6月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情报学系,2018年7月被招录为沧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

       2018年7月4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统一安排,宋星宇同志被抽调参与执勤工作。8月19日凌晨0时30分许,宋星宇同志遭遇车祸,因公殉职。

  彭顺昌同志事迹材料

  彭顺昌,男,汉族,1963年8月14日出生,1984年3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彭顺昌同志从警35年来,认真贯彻上级决策工作部署,立足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工作勤垦,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5月28日许,在检查运输企业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1次,“北京市铁路公安局先进工作者”、 “全市政法系统岗位技能标兵”、 “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争创先进个人”、“全市公安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刘瑞航同志事迹材料

  刘瑞航,男,汉族,1972年4月16日出生,2007年3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

  该同志从警22年来,一直默默无闻工作在基层刑警中队,多次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为公安工作做出了自己的积极贡献。2018年2月5日执行任务时突发心脏病,后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获解放军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2次。

  刘松同志事迹材料

  刘松,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2年4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警督。生前系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民警。

  该同志从警26年来,始终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共先后处理各类交通事故8000余起,其中重大逃逸事故5起,收到社会各界和群众锦旗10余面,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10月28日,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2次、“保定市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

  吴士栋同志事迹材料

  吴士栋,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1993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中专学历,二级警督,生前系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该同志从警25年来,共参与破获污染环境行政案件160起,协助有关部门关停小塑料作坊500余家,取缔关停非法经营点230家,核实上级转办线索123条。2018年10月25日,在办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总,因连续工作,过度劳累,突发脑出血晕倒在办公室,后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获得个人嘉奖3次。

  司念东同志事迹材料

  司念东,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石洞子沟派出所指导员。

  该同志从警21年以来,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共参与侦破各类案件1200余起。2017年11月10日,司念东同志开始24小时值班,11日上午在工作期间因公殉职.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公务员嘉奖8次,分局嘉奖1次。

关键词:河北,公安,因公牺牲责任编辑:张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