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4月3日讯(记者 张艺萌) 3月31日14时左右,衡水市滨湖新区衡水湖污水厂在施工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日前,河北省安委办对衡水市滨湖新区衡水湖污水厂“3.31”窒息事故有关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通报指出,这起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较为突出。去年5月12日,衡水凯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曾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这起事故也说明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没有认真汲取身边的事故教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仍较为严重。
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的认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切实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持续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
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热力、通讯、排水、环卫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施救要求,具备相应技能,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警示教育。各地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安全风险警示教育,发生事故的地区,要在事故发生单位召开现场会,集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其他地区也要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用血淋淋的事故,教育广大从业人员提高防范意识、杜绝违规行为,警钟长鸣。本通报后再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市安委会要组织召开全市相关行业领域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
严格责任追究。要对“3.31”窒息事故认真组织调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处违法违规企业,还要查处失职失责的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涉及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对涉事企业要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相衔接,将事故调查中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按法定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衡水湖污水厂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倒查其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的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衡水湖污水厂隐患排查整治的包联领导,要认真核实其包联工作记录,并对发现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