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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4月3日讯(记者张晓明董云鹏)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3月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并作为2019年全省师德师风提升年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方案》要求,河北省将对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进行整治。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将作为师德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和校长考评范畴,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被查实有偿补课行为,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各市教育局成立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组织明察暗访,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做到举报一件、调查一件、处理一件。对整治工作不力,上访事件数量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责任。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学校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督促学校与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开展致家长明白纸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把签订《承诺书》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