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有家长称,当地万福中学有初三学生因为成绩差被禁止参加中考,家长怀疑是校方为保障升学率而进行的强制“分流”。随后,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紧急通知,严禁强制初三学生分流和剥夺学生中考权利。
东明县教育局称,家长们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涉事班主任对政策存在误读,造成了误解。正如网友们的反映,这样的说辞只怕没有多大的说服力,一则,班主任没有如此大的权力,如果真是个别班主任的行为,学生和家长完全可以向校方反映,学校也可以立马纠正;二则,更直接的证据是,爆出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班主任明确表示“是教育局规定的”。
当然,仅凭此,不能断定教育局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学校在盲目追求升学率的动机下,通过“以理服人”式的说教,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晓以利害”,让其“主动”放弃参加中考,转而报考职校。“软”的行不通时,为了“管理”效率,干脆放出直接禁止的大招。而学校敢这么做,很多时候,作为主管部门的教育局不能说完全无责任。
此次事件的曝光,得益于家长权利意识的觉醒。在以往,在很多互联网还未普及的角落,类似的情况只怕更多。以自身为例,我是上世纪90年代末在中部某省的一所农村初中参加中考的,每年中考前好几个月,学校就要进行一次“预选”考试,其实就是淘汰一批“差生”,剥夺他们参加中考的权利,通过缩小“分母”,来保证中考升学率数字的好看。每个班级几乎有六七成的学生通不过考试,读书生涯就此中断。学校会以“毕业证照发”来安抚他们。这些懵懂不知自己权益被粗暴侵犯的孩子们,带着满脸的稚气离开校园,走上回家务农或外出务工的道路。
知道学校这种做法不仅冷酷,还违反相关规定,于我,也是很多年后的事了。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发文强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强调升学考试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意愿,坚决防止一些地方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采取各种手段限制学生参加升学考试的现象。这个时候,我经常会想,当年我那些没通过“预选”的同学们,现在都怎样了?
现代人的质疑精神和维权成本自然比我们那时候有了明显的进步。更值得欣慰的是,现在的职业教育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即便是成绩差考不上高中,上一个专业不错的职校,或者通过职校“曲线救国”考大学,都不再是难事。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技术人才缺口逐渐显现,政策层面也越来越重视和鼓励发展职业教育。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今年高职院校将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各项扶持标准均有提高。某种程度上说,对于考普高希望不大的学生而言,上职校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毕业后,职校生的话语权和社会地位也在稳步提高。从这个角度讲,一些学校鼓励学生报考职校,本身并无过错。
但个人受教育和就业选择的多元化,并不能消除学校或明或暗、或劝导或禁止地剥夺学生参加中考这一做法的合理性。说白了,考高中还是考职校,应该也只能由学生自己说了算,学校无权为其做决定,更别说违背学生意志强行决定。
是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切实保障学生升学的选择权重要,还是为了追求升学率使出种种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重要,答案显而易见。有关学校、教师及一些教育主管部门都应当深刻反思,时刻自省。
在我老家的方言中,“预选”发音等同于“遇险”。这对于当年的我们,真是一个微妙的隐喻。希望今天的学生们,升学之路不再“遇险”。(凤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