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卢火青 摄
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16%执行,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4月29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河北省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初步测算,预计今年5-12月份,全省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151.5亿元。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确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基础上,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将在全省全面实施。
失业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方面,将对煤炭、钢铁、玻璃、水泥、火电、焦化等六个行业企业继续实施“只下浮、不上浮”的浮动费率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精准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最低缴费标准降低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变,仍按20%执行。
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各地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基金调剂比例按3.5%执行。
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目前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
此次降费是职工养老保险降费率、各个险种降费基、失业保险延长降费政策、工伤保险实施精准降费,能让更多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从中受益。同时,河北省与全国其他省市实行统一的费率政策,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吸引企业投资,更好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