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记者从保定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保定公安交警对市区灯控路口的信号灯配时进行调整。在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右转信号灯控制方式。
目前,市区灯控路口右转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为设置箭头灯单独控制右转信号灯的路口,另一种为设置圆灯不控制右转的信号灯路口。公安交警根据不同的交通流量特点,对单独控制右转的路口信号灯进行相应调整。
右转黄闪信号灯。
根据路口交通流量情况,公安交警对市区部分路口采取平峰右转黄闪控制。调整后,路口平峰时段右转信号灯改为黄闪,右转车辆自觉礼让过街行人;早晚高峰时段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多,仍为信号灯控制方式。
在平峰时段(即非早晚高峰时段),右转信号灯黄闪的状态时,右转车辆可在保证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情况下,礼让通行。特别要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的是,信号灯采取黄闪方式,目的在于提醒和警示需要右转车辆的驾驶人,注意正在正常通行斑马线的行人和非动车。当人行横道灯为绿灯时,行人和非机动车拥有先行权,右转车辆应主动礼让。
一辆机动车右转通过路口,需要经过两次斑马线,常会遇到一侧行人和非动车绿灯状态下的正常通行,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必须礼让正常通行的行人和非动车。
画重点:1.平峰时段右转信号灯黄闪状态下右转车辆可通行。2.右转车辆需礼让正在正常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同时,公安交警对保定市部分路口增加了右转通行时间。而对于部分环岛控制路口、存在特殊放行方式或行人、非机动车流量大等路口,警方暂时没有改变右转信号灯控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