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5月1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尹翠莉)5月1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5月28日召开,会期三天。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以及《宽城满族自治县立法条例》《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2部自治县单行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省人大财经委的调研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