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近日,记者在石家庄市滹沱河多段进行走访时发现,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滹沱河沿岸成了部分市民避暑纳凉的首选。其中不乏一些下河野泳、垂钓者,对沿岸两侧“水深危险,请勿下河”“请勿翻越”等警示牌视若无睹。
滹沱河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滹沱河近岸水流看上去比较平稳,但河流中间的流速却很快,一些水域的暗潮能很快耗尽游泳者体力。此外,河里还有大量水草、泥沙等,在该河域游泳极其危险。汛期将至,希望人们尽量避免在河湖岸边进行活动。
滹沱河管理处加强巡逻。 王林红 摄
密集的禁止标识挡不住野泳者的“热情”
5月31日,记者在石家庄市滹沱河1号区域沿岸发现,每隔几百米,就有“严禁下河游泳违者后果自负”“禁止垂钓注意安全”等警示牌,但很多人并没有把这些警示牌放在眼里。
下午5时许,1号区域的滹沱河里,仍有十多位成年人沿着河堤下面的台阶走到水里,享受河水带给他们的清凉。
在河堤上,一名男子带着小马扎,还携带的桶装矿泉水,等着给在河里游泳的朋友补给。“我们是从专门来这里游泳的,现在能游的河不多了,这里还近一点。”一男子说,这里的水还行。
“你们有没有感觉到野泳存在危险呢?”记者问。这名男子说:“没什么危险啊,经常来玩呢!”
沿着河堤往东南方向走,一处缺失铁网保护的河道边,一行三人,拿着钓鱼器具从缺口处钻了进去,在事先选好的位置上钓起了鱼。
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时间内,又有2人从铁网缺口处钻入河道边钓鱼。
沿路之上,河岸边大多路段都有铁网拦护着,但在一些有缺口的地方,游人经此下河、钓鱼的情况屡见不鲜。
工作人员在滹沱河沿岸进行巡视。王林红 摄
加强巡逻次数 对破坏水利设施者进行处罚
“针对破坏水质钓鱼、野游等行为,我们将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打击活动,特别是对游泳、破坏栅栏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保护水利设施的安全。”滹沱河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破坏水利设施的人员,将根据滹沱河管理条例、水利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追偿。
汛期期间,为做好河湖安全工作,切实打击不文明行为,滹沱河管理处、管护公司等将加强联合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管理力度,全天候巡逻检查,严防水库周边居民或游人在水库区域内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行为,从根源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在河道沿岸设立安全宣传警示牌、横幅,引导市民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滹沱河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大家游泳一定要去正规场所,不要到野外水域进行“野泳”、摸鱼等。遇到同伴落水时,千万不要进行手拉手式的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保证自身安全和成功救援。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为有效解决河道沿岸铁栏屡遭破坏等行为,及时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相关人士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增加一些惠民性质的游泳场所。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动全员参与“治河”的积极性,及时举报不文明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提高防范意识 保护生命安全
按照往年的情况,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尤其是汛期遇上暑假,加强防溺水教育和宣传迫在眉睫。
那么,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哪些是大家需要掌握的知识呢?
相关人士建议,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必须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酒后游泳。
“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