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省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总规模达到500亿元,打造30项以上体育精品赛事,基本形成产品丰富、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发展均衡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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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总规模达到500亿元,打造30项以上体育精品赛事,建成50个规模较大的体育俱乐部,引进培育5家以上全国知名的体育赛事运营商,建设4个以上体育赛事名城,基本形成产品丰富、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发展均衡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赛事活动,健全赛事体系。
大力发展冰雪赛事活动。抢抓北京冬奥会筹办机遇,积极申办承办国内外高水平冰雪赛事,全力打造张家口、承德两大冰雪赛事核心区。支持张家口筹备办好国际雪联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世界杯、自由式滑雪和单板滑雪U型技巧世界杯,积极培育国际高山滑雪赛、全国单板滑雪锦标赛、全国自由式滑雪锦标赛等大型品牌赛事。支持承德打造国家雪上项目训练基地,鼓励举办越野滑雪、冬季两项等赛事活动。支持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办滑冰、冰球、冰壶等赛事活动。持续办好健康河北·欢乐冰雪群众品牌赛事活动和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对各地举办的冰雪赛事活动,按规定给予补助。
培育发展新兴赛事。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电子竞技、智慧体育、山地户外、汽摩运动、海上运动、航空运动等发展前景好、带动潜力大的新兴体育赛事。发挥石家庄数字经济优势和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平台作用,打造中国北方电子竞技基地。支持秦皇岛利用优势资源打造国际汽车运动竞赛基地和中国海上运动北方基地。支持衡水举办国际智力运动联盟世界大师锦标赛、航空运动嘉年华等赛事活动。依托燕山-太行山户外运动场地,开展徒步、定向、漂流、山地自行车、越野汽车等赛事活动。
扶持做强自主精品赛事。实施精品赛事建设工程,加大体育赛事“一市一品”“一县一品”建设力度,持续提升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秦皇岛中式八球国际大师赛、邢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廊坊国际信鸽展和渔具展、承德雪地摩托车国际大赛、崇礼国际滑雪节等赛事活动的国际影响力。依托正定国家乒乓球基地,以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河北体院新校区为支撑,打造省会体育产业聚集区。发挥邯郸太极拳的传统优势,打造国际太极拳“金名片”。整合沧州武术资源,打造国际武术节品牌。依托迁安市国家拳击训练基地,打造迁安拳击赛事名城。依托保定山水湖泊资源,提升易水湖国际铁人三项赛事品质。到2025年,全省每个设区的市精品赛事达到3项以上,定州、辛集市和各县(市、区)至少拥有1项品牌体育赛事。
支持引进国内外重大赛事。综合评估大型国内外赛事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加强与国内外各类职业联合会、协会、知名体育公司合作,统筹引进一批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的品牌赛事。支持通过投资、购买、战略合作等方式,引进一批影响力大的高端赛事。依法为外国运动员、赛事组织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来华提供必要的签证便利、通关便利。北京冬奥会后,适时承办全国冬季运动会。
积极发展职业赛事。着力发展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等职业联赛。鼓励自行车、自由搏击、拳击、赛车等项目举办职业赛事。完善适应省情和职业体育特点的职业运动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高水平体育俱乐部。建设雄安新区国际国内高等级职业联赛基地,打造培育赛事知名品牌。推动建立职业体育荣誉体系。
(二)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
优化赛事产业布局。积极构建环京津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带、“两山”户外赛事产业聚集区、坝上草原赛事产业聚集区、秦唐沧海上赛事产业聚集区、雄安新区高端赛事产业聚集区,着力打造张家口冬季赛事产业增长极、秦皇岛夏季赛事产业增长极、石家庄都市赛事产业增长极。谋划一批适合贫困地区的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带动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推动京津冀赛事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高端赛事承办联动合作机制,联合申办或举办高水平赛事。健全体育资源交易平台,推动体育场地、赛事资源、赛事信息等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强体育部门人才交流,构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场馆运营人员共享机制。支持石家庄、秦皇岛等办赛经验丰富的城市,参与京津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分站赛、巡回赛、表演赛。
打造赛事产业发展平台。以各地特色体育小镇、体育旅游度假区为支撑,培育一批体育赛事产业承载平台。健全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赛事举办权、转播权、门票销售权、冠名权、无形资产开发权等资源要素自由流转,合理配置。推动建立赛事主办方或组委会与转播机构合理分享赛事播放收益机制。支持体育新媒体平台发展。除奥运会、亚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包括预选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台电视台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流转的原则,直接购买或转让,实现体育赛事转播权有序竞争。
发展赛事关联产业。以体育赛事为合作平台,培育发展赛事装备、赛事策划、赛事推广、赛事传媒、赛事纪念品等关联产业集群。发挥赛事对餐饮、住宿、旅游、会展、商贸、交通、娱乐、建筑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放大赛事带动效应。推动体育与教育培训、影视动漫、网络传媒、金融保险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进军体育竞赛装备制造业领域,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
(三)壮大市场主体,提升办赛能力。
壮大赛事企业。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通过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等形式做大做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体育企业分阶段奖励300万元;对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体育企业分阶段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体育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体育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挂牌一年内首次融资的,按照《河北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创新社会力量举办业余赛事的组织方式,采取分级授权、分类评价方式,增加赛事种类,扩大赛事规模。支持中小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鼓励创新创业。大力营造体育产业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体育双创基地,对经省级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赛事报名、赛事转播、媒体报道、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推动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拓宽企业与高校人才交流渠道,支持退役运动员投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推进新型转播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人工智能等应用,提升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新技术水平。
培育赛事中介。实施赛事中介组织培引工程,支持独立运行、治理规范、行为公正的体育竞赛表演中介组织加快发展。引进一批国际性和全国性体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在体育赛事经纪、广告、票务、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健康发展。
(四)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消费能力。
改善办赛条件。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准入环境。完善体育场地设施网络,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实现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稳步推进现有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引导竞赛表演企业参与体育场馆运营,盘活场馆资源。落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利用学校体育场馆举办体育赛事。
促进消费需求。以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和冰雪运动赛事为重点,加大体育消费券向赛事消费的倾斜力度,吸引更多群众观看体育赛事。支持金融机构与办赛企业联合通过消费信贷、消费积分等方式促进赛事消费。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倒卖赛事门票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改革监管执法。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赛 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坚持公平竞赛,树立良好赛 风。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