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消防救援队伍。长城新媒体记者 闫思宇 摄
长城网6月12日讯(记者 闫思宇)6月5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石家庄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职业荣誉、社会优待、生活待遇、财政预算4个方面,为全市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优待优抚待遇提供了政策保障。
职业荣誉保障方面,将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具有消防救援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党委和政府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
社会优待保障方面,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在户口随迁、落户参照改制前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在工作安置、子女入学教育享受优待政策,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在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政策。
生活待遇保障方面,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评比以及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的伤亡抚恤待遇与住房保障待遇。
财政预算保障方面,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消防救援队伍财政预算保障政策落实,财政分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