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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不相让”到“握手言和”——清河县检察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促进和谐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田桂云 许金亭 韩文礼 
2019-08-23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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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田桂云 许金亭 韩文礼)近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解,促成一起刑事的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并节约了司法资源。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春节前夕,在谢炉村一超市门口,李某某与赵某某二人话不投机,相互推搡,被人劝开后,赵某某进入超市,李某某在超市外谩骂,赵某某从超市出来,两人对骂,并相互殴打,李某某将赵某某打到在地并用脚踹了赵某某头部,后被人劝开。被重打的赵某某身体感到不适,其家属打120并报了警。

  该案被移送清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检察官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时,李某某开始认为对方也打了自己。经承办检察官摆事实、讲政策,李某某承认了打人的事实,并且认罪认罚。交谈过程中检察官得知李某某妻子出走多年未有音讯,他和两个未成年女儿过日子,大女儿读高三,小女儿上小学。检察官考虑到李某某家庭存在的实际问题,便返过来做受害人赵某某的工作。承办检察官多番做双方工作,最后李某某从经济上给赵某某一定的赔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事后承办检察官走访李某某家庭,并针对实际情况,联系到李某某所在地镇政府主要领导,向镇政府建议,对其子女予以照顾。经过承办检察官与镇政府领导多方协商沟通,镇政府给予其子女一定的补贴。

  据悉,近年来清河县检察院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2起,做到了情与法的高度融合,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干部群众的称道。

化解矛盾后当事人给清河县检察院送锦旗。韩文礼 摄

关键词:清河县检察院,司法,和解责任编辑:魏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