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明确说明,全省统一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分类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标识,从生产和销售源头,按照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湿垃圾棕色、干垃圾黑色的标准统一垃圾袋、垃圾桶站、垃圾箱房颜色,统一全省垃圾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