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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纳税人注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 这些业务将暂停办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烟成群 
2019-09-03 07: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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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 记者 烟成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发布通告,将于2019年9月20日17时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业务将暂停办理。

   根据该通告,自2019年9月20日17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以及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注销(含简易注销)等业务事项(详见附件)。同时,“河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将暂停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将停止服务。

   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包括: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

  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起,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完毕,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同时启用具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功能的“河北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河北省税务局提醒纳税人,要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根据该通告停机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发票领用、房产交易等涉税事项,尽量降低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

  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期间,纳税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本次系统升级后,“河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河北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性能更加优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停止服务。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纳税人培训并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纳税人可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消息,参加培训和下载辅导资料,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

  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恢复办理初期,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等待时间过长等情况。

     

关键词:增值税, 河北省税务局, 纳税人责任编辑:烟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