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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9月25日召开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甜肖 
2019-09-13 08: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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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9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9月25日召开,会期三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禁毒条例(草案)》《河北省非煤矿山治理条例(草案)》《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沧州市快递条例》《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9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全省及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监督科技创新三项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就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决定,常委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对就业促进相关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审议,十三届责任编辑:郭甜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