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 通讯员 何菲 田润红)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从操作层面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
“作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综合性、基础性制度,两个办法是河北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坐标轴’。”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个办法是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出台的首批制度性文件,从资金管理层面讲,分别在横向上对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在纵向上对省市县开展转移支付绩效管理作出了规范,形成纵横交叉的预算绩效管理“坐标轴”,确保绩效管理覆盖到部门管理使用的所有预算资金、全部预算环节,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首批出台的还有《河北省省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规范》《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规程》,它们将与后续出台的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一并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制度体系,为两个“坐标轴”逐步标划出科学精准的数值,最终形成全面实施、统筹兼顾、科学规范、有序推进、约束有力的整体“坐标系”。
据了解,《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共8章31条,首次在部门层面上对预算绩效管理做出整体规定,厘清了财政与部门绩效管理的职责边界,让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目标和要求。
“主要特点可归纳为‘三明确一落实’,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流程环节、目标设置、结果应用,落实绩效理念。”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不仅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分为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5个环节,构建起全过程管理闭环系统,还对目标设定、结果应用进行规定。
在落实绩效理念方面,办法强调合理安排任务,尽量简化程序,尽可能减轻部门工作负担。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绩效结果挂钩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规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将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结合部门履职需要,对整体绩效好、支出进度快的合理增加预算安排,对整体绩效较差、支出进度慢的相应减少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则将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较好的专项资金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
在谈及《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关注重点时,该负责人称,办法共8章39条,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内容,公众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
该负责人将其归纳为“一必须三清晰”。“一必须”即省级新设转移支付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报省政府作为决策依据。“三清晰”则包括部门职责清晰、绩效目标清晰、评价内容清晰三个方面。据悉,办法明确了省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市县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分工,厘清管理边界,落实管理责任;规定了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具体分类、设定标准、审核程序、下达时间等,解决了以往各类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细化了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流程,提出绩效自评主要以填表方式进行,减轻了部门和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