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见习记者 高航)记者从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获悉,石家庄市居民用水价格将上调0.49元/立方米,上调后,第一阶梯水价格为5.23元;非居民用水上调1.07元/立方米,上调后,为8.94元;特种行业用水上调6元/立方米,上调后,为49.73元。调整后的供水销售价格于10月抄见水量执行,已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到供水公司营业厅进行水费交纳。
据了解,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石家庄市政府2017年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7—2019年主城区分三步调整供水销售价格。第一、第二步水价调整分别于2017年6月1日、2018年6月1日执行。
本次调价为全省统一部署进行上调,价格调整后,石家庄市居民用水价格仍处于全省最低水平。
本次水价调整后,仍对持证的低保户,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用水继续实行价格优惠政策。用水量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优惠0.5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石家庄市民还可通过供水营业厅、供水服务热线(86112211)咨询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