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2月5日讯 12月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金洪钧向大家介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安克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处长吴少卿、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田国永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
近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相关部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金洪钧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安克健先生、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处长吴少卿先生、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田国永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金局长作介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金洪钧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市场监管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与老百姓联系最紧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是一项关系民生民心的大事,社会关注度极高。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要求,前一时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聚焦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6月份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检查人员24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3万余户次,查办案件13860件,罚没款6044.21万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61.82吨;受理食品药品方面投诉举报1805件,办结率95%以上。11月6日—8日,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同志率部级第二督导组来我省督导,对我省整治行动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河北专项整治有力,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具体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
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整治行动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政治任务,先后8次专题调度,部署推进。组织机关干部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进市场、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摸排突出问题,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为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10月底派出6个检查组,走访座谈、明查暗访,实施检查指导。同时,将整治行动成效纳入2019年对各市考核内容。6月份以来,全省开展主题宣传培训活动4000余场,直接参与群众30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万份;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政务播报150余次,收听收视3000万人次。
二、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效
(一)严打食品违法违规,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一是强化案线查办。成立“山寨”食品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小组,综合考虑涉及查处“山寨”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提出7种打击“山寨”食品的法律适用,征集了大型食品企业提供的99条案件线索,规范案线管理和转办流程,确保查处到位。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整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抽检监测、集中整治、行政约谈、信息公示等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进口冻品专项整治、打击网络餐饮食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石家庄、承德、唐山、保定、定州等地转交4批157条案件线索;以生产经营“山寨”食品、超限添加、非法添加和虚假标注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行唐县、赞皇县、阜平县生产经营枣酒、散装白酒等问题开展专项暗访督导。三是实施联合惩戒。印发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综合运用黑名单管理、行业禁入等措施,让违法违规分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6月份以来,全省查办食品案件6392件,罚没401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2件,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289个。其中仅“山寨”食品一项查处2146件,罚没2455万元。
(二)实施专项清理整治,严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违规销售。保健食品问题主要伤害老年人利益,这是我们今年整治的一个重点。围绕药店、保健品店、老年人活动中心、宾馆商务中心等重点场所,紧盯保健食品欺诈传销、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追源头、端窝点、摧网络,全面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实施飞行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家、经营单位100家。6月份以来,全省共查处问题333条,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五进”专项宣传活动,印制发放《保健食品反欺诈、虚假宣传问答》和各类海报、彩页等100余万份,各级电视台播放公益视频2780条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2730场次,受众11万余人次。
(三)落实校园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聚焦秋季学期开学关键节点,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召开警示教育培训会议,对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督促学校开展自查,全省15143家学校、幼儿园自查实现全覆盖。以学校食堂、超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小饭桌”等为重点单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38849户次,约谈学校3504家,抽检食品9348份,责令整改5109家,立案查处426件,罚没款309.45万元。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和食品安全良好以上等级占比分别达到95.64%和93.64%。
(四)整治农产品质量,切实解决重点产品及非法添加问题。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行动。以监测抽检、风险预警和舆情处置为基础,以中秋节、国庆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以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各地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督导,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进销台账登记制度,索取“两证一报告”单据,坚决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召开全省现场会,对石家庄高邑县等3个蔬菜大市场开展暗访,深入了解市场销售农产品质量状况。全省共查处问题528起,全部整改到位。
(五)严厉查处企业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违规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药品追溯系统和药品流通监管系统建设,推行“监管公示牌”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到人。派出4个检查组,对张家口、沧州、唐山、邢台等地组织实施检查,公开曝光十大典型案例。6月份以来,全省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90家次、药品零售使用单位65325家次,撤销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3个,收回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324个,注吊销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458个,资格罚28人,端掉窝点22个,查办案件7468起,移交67起,罚没款2027.21万元。
三、立足长远,完善制度,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围绕治本目标,针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硬骨头”,积极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构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与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了食品安全信息共享、联查联办工作机制,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规范网络餐饮行为,对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细致规范;制定《河北省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19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指导长效机制;出台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零售经营连锁化,着力解决当前影响药品经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
朋友们,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我们将在巩固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监管薄弱环节和问题集中领域的重点整治,进一步健全情报会商、案件侦办等联动机制,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曝光;深入各地开展指导检查,解决基层问题堵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进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高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将整治成果转化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金局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人民网:校园食品安全始终是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请具体介绍一下,我省针对校园食品安全还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处长吴少卿: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整治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春季开学、秋季开学前、后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的特点,我们在春、秋季开学前、后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食品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二是部署开展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今年3月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河北省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质量提升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2019年,全省共打造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19家,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率达到了93.64%。三是全力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考前对涉考学校、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接待考生的宾馆酒店、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风险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考试期间,参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标准,安排监管人员对辖区各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集体用餐单位实施全程监督、快速检测车驻点保障,逐一审查食谱、每餐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每日每餐必查,并配备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了中高考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培训和宣传。省局编写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培训提纲》通稿,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主管领导、食堂负责人等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做到了培训工作全覆盖。五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8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取得了较好成效。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或幼儿园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学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到食品和食品原材料来源可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在食堂就餐场所公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食品进货来源等信息,供学生和家长监督。在专项整治中,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环境。
二、中国食品安全报: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了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为什么将药店诊所作为整治重点,有什么创新举措,请给大家介绍一下。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田国永。记者 卜洋 摄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田国永: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民生民心的大事,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健康。为切实解决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几年全省持续开展了打击药品流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药品经营企业,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药品经营市场秩序稳中向好。但是通过整治发现,当前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问题在零售使用环节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这些药店诊所法律意识淡薄,唯利是图,从非法渠道,也就是个人手中购进药品,这些药品主要是“回流药品”。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回流药品”,就是个人从医疗机构即医院购买的药品,再低价卖给回收药品的不法分子,不法分子再低价卖到药店、诊所。另外,医改政策“两票制”实施后,医疗机构取消药价加成,药品零差价销售;尤其是国家“4+7”带量采购政策实施后,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价格明显低于药店价格,价格相差悬殊。不法分子因利益驱动,铤而走险,违法大量收购回流药品,药品回流有抬头趋势。这些回流药品脱离了药品储存必要的温湿度冷链的控制,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在回收再销售过程中掺杂假劣药品,给百姓用药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着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整治的创新举措和成效刚才金局长已介绍过了,此次整治确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河北日报:“元旦”、“春节”两节即将到来,针对节日市场,请问在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方面,有哪些措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安克健:今年以来,针对食品违规违法行为,我们集中部署了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其中包括进口冻品专项整治、打击网络餐饮食品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在食品(含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行为等专项行动,阶段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面临“两节”食品销售的关键节点,针对两节市场,以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饮单位、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山寨”食品、乳制品、水产品、冷冻饮品、酒类及饮料、儿童食品、现制现售的果蔬汁饮料、熟肉卤制品等消费需求旺盛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打击假冒名牌标识、无证生产、用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将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违法企业及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格落实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的规定。
目前,我省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接收食品类(含保健食品)投诉举报信息43769件(其中咨询9849件,投诉6932件,举报26988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下一步,我们将把12315投诉举报热线打造为“为民做主、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窗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广大人民的过节安全。
四、长城网:现在,大街上药店很多,许多人有了病都选择去药店买药,请问老百姓到药店买药应注意些什么?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田国永:老百姓到药店买药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选择正规药店。以大型连锁药店为好,这些药店的药品通常由连锁总部从合法渠道统一购进,统一管控,质量有保障;二要购买最适合的药。是药三分毒,到药店买药,一定要多听听专职药师的建议,不要盲目购药。三要拿到药品后要查看药品效期。买药时,我们一定要核对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避免买到过期失效的药品,影响了疾病的治疗。四要注意索要购药凭证。到药店买药,记得索要收据或发票,万一发现药品质量存在问题时,购药凭证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拨打12315投诉维权。五要了解购买特殊管理药品的要求。一方面,由于国家规定处方药需凭处方销售,因此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一定要携带医生处方。第二是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主要是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等治疗感冒、止咳平喘用药,规定在药店购买时需出示登记身份证,因此大家购买此类药品要携带身份证,避免白跑一趟。最后强调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切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药品,这些药品往往会存在渠道问题,质量难以保障,影响到疾病的治疗和身体健康。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处联系。
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