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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后延集中餐饮消费活动 严把食品原辅材料关口

河北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应对防控新冠肺炎倡议书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杨海慧 
2020-01-27 2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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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杨海慧)记者从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获悉,为了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全省餐饮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提出如下倡议:

  1.取消或后延集中餐饮消费活动。在全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举办、承办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餐。对已预定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应主动与客户协商取消或改期,无条件退还订金。要采取合理方式引导、满足餐饮消费需求,鼓励推广互联网订购、上门服务等新型餐饮服务方式。

  2.严格把守食品原辅材料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和现场宰杀畜禽动物。

  3.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环节的管控。食品操作间的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相对分开,食材加工严格保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4.严格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强化餐饮服务场所、电梯间、人员通道消毒工作,保持营业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定期进行过滤消毒。每餐餐具和加工用具必须经充分消毒后方可使用。

  5.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对存在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员工,按卫生健康防疫部门预案及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对来自或曾经前往已有疫情地区的员工,劝导其自我隔离或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6.强化消费引导分流。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宣传解读,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信心,弘扬传播正能量,不传谣、不信谣。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要配备相应测温器具,如发现前往就餐顾客存在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按卫生健康防疫部门预案及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关键词:疫情防控,餐饮服务行业责任编辑:杨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