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杨海慧)2月1日,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共发布四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主要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查办了21家企业。
其中,第一批典型案件中,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被罚200万元,为罚款数最高的案件之一。
在2月1日公布的第四批典型案例中,包括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前进店价格欺诈案、秦皇岛市海港区同益堂药店(森林逸城店)提供虚假进货凭证案、唐山市路南良生大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涞源县阳枝果水果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和宁晋县佑康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等多个案件,罚款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达到50万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生产经营者价格违法问题。
附:第四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前进店价格欺诈案 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复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前进店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店所销售的大白菜标价为1.39元/斤,但实际结账价格为7元/公斤,且其它蔬菜也存在此类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邯郸市复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前进店罚款50万元。
秦皇岛市海港区同益堂药店(森林逸城店)提供虚假进货凭证案 根据群众举报,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秦皇岛市海港区同益堂药店(森林逸城店)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药店存在销售口罩价格过高、提供虚假进货凭证等违法行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店罚款10万元。
唐山市路南良生大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路南良生大药房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的“东盛”牌抗病毒口服液未明码标价。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5000元。
涞源县阳枝果水果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涞源县阳枝果水果店销售的开心果、松子、苹果等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3000元。
宁晋县佑康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宁晋县佑康药房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药房销售医用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