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闫思宇 通讯员 刘姗 何菲)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通知,结合全省实际细化制定相关举措,提出将污染防治资金向受疫情影响重点领域倾斜,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较重区域的污染防治资金需求。
通知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重点方向,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效益。水污染防治资金要支持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可支持废物应急处置等;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各市县要将资金重点向饮用水源地及南水北调等输水工程沿线的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倾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同时,各市县要优化资金安排程序,以满足疫情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类开展工作,推动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要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河北省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阶段,各市县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突出绩效导向,加强协同配合,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