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3月2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河北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事故发生后,涉事燃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逐层上报,5小时内报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及时续报最新进展情况,以便及时组织救援。
预案明确,燃气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
省、市、县各级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均应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组织机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车辆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后,事故所在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立即向市、县政府报告,请求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消防、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发布避险警告、紧急疏散、交通管制、动态监测等必要措施。
燃气事故现场要重点做好周围群众撤离、安置,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组织医疗救治,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