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史家寨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摄于2018年)。 河北省住建厅 供图
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4月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排查范围是全省所有统规统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管的其他建设方式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排查重点包括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工程保修情况以及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单元楼门口公示栏公开投诉电话的情况。
各地将在4月30日前完成县级自查整改,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复查整改。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机动式巡查等方式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覆盖所有承担安置项目建设任务的县。重点检查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机抽取搬迁户,入户查看排查和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搬迁群众对排查工作意见建议等。
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畅通渠道,公开工程质量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各类质量问题解释和受理工作。主动回访,掌握搬迁群众对质量问题维修结果意见建议,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确保搬迁群众住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