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研发的技术人员。长城网记者 李代姣 摄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日前,河北省科技厅印发通知,将开展2020年度科技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河北省重大成果转化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建设等将予以优先支持,其中对科技领军企业承担的重大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将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省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办法提出,申报企业应为河北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须具有一定的增长性。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应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且已成为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同时,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应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领域研发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据悉,科技领军企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认定,通过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其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本次申报,申报企业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