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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精准施策 打赢脱贫攻坚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丽钧 烟成群 
2020-12-11 19: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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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挥财政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长城网记者 烟成群 摄

  长城网12月11日讯(记者 李丽钧 烟成群)记者从12月1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发挥财政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财政厅结合我省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主动创新,调优财政政策,实现精准施策,提升财政政策效果。

  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从2016年开始,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允许贫困县依据本县脱贫攻坚规划,改变中央17大项和省级10大项财政涉农资金的用途,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安排,支持脱贫攻坚。五年来,累计下达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整合使用涉农资金763.4亿元,支持贫困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集中优势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研究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县政策措施。制定了十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财力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贫困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社会救助资金、“全面改薄”资金、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等投入方面大力倾斜,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资助。2017年—2020年,累计安排下达十项政策省以上财政资金503.9亿元,年均增长19.9%,支持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短板,有力保障了深度贫困县圆满完成相关扶贫任务。

  研究制定财政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允许各地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收益全部归贫困村和贫困户所有,优先安排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同时,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条件、确定程序、收益分配、扶持对象、风险防控等作出具体规定。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共投入205.9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成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脱贫的一个重要途径。

  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制定工程筹资政策和方式,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群众自筹等资金渠道,足额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和贴息资金。五年来,共计投入201.97亿元,除按人均6万元投入政策,全额筹措工程建设资金181.5亿元外,还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筹措20.47亿元,进一步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顺利完成30.25万人的搬迁任务。

关键词:责任编辑:烟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