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吴新光)2020年秋季以来,河北省部分地区发生多起违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开展全方位管护,切实维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监管,坚决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要坚持联防联控,强化“捕、运、售、购、食”全流程执法监管,建立健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协调机制。
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全面清查鸟类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检查繁育资质和动物来源等,坚决取缔非法繁育和以食用为目的繁育活动,对超出行政许可范围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坚决依法查处非法猎捕、买卖野生鸟类行为。
公安、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部门要对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和依法惩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销售违法猎捕工具活动。
网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密切监测省内网上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信息和网络交易平台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违法交易服务,并依法依规查处。
交通运输、海关、民航、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运输、进出口、寄递等各环节的检查力度,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
公安机关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清理非法持有的猎枪及弹药,依法查处一批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典型案件,形成有力的执法震慑。
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林草、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情报互联,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条块联动、社会参与、全面治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