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吴新光 通讯员 姜慧婕 梁小珍)建设用地指标用得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必须跟得上。为了解决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困难问题,打通用地报批过程中的堵点,河北省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旧村改造和“空心村”治理等形成的新增耕地,纳入占补平衡。
河北省按照“县域自求平衡、市域统筹调节、省级适当调剂、国家适度统筹”的思路,构建全省占补平衡新机制,充分发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的作用,扭转了全省补充耕地供需紧张局面,为建设用地指标落地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2020年,全省新增耕地完成立项30.71万亩、验收27.92万亩,“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增耕地137.96万亩,超额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90万亩的新增耕地任务,京雄高速、京德高速、黄大铁路等大型单独选址项目,均在省内落实了占补平衡。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优化土地供给方式,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河北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有效提高土地利用质量效率的意见》《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文件,严格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管控,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充分利用土地要素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全面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与此同时,坚持以亩均税收论英雄,推广邢台、衡水等地“标准地”模式供地的经验做法。2020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13.58万亩,为国家下达任务的179%,受到国家通报表扬;闲置土地处置盘活1.89万亩,为国家下达任务的461%,除规划管控和司法查封外,全部按规定有效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