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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在路内泊位拆卸号牌等行为将受处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洪杰 
2021-11-13 12: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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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郭洪杰 通讯员 郭俊岭)11月1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石家庄将对在路内泊位拆卸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资料图。

  《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0月23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以下违法行为将予以整治和处罚:

  路内泊位停车拆卸、遮挡号牌的,处以100元罚款。

  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擅自变更停车场交通组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罚款。

  擅自将停车场改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6000元至10000元罚款。

  擅自将停车场停止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6000元至10000元罚款。

  擅自减少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6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今后停车时,一定要牢记“十二字”:遵法停车、入位停车、按向停车。不要长时间占用公共车位,要即停即走,把车位留给急需停车人。不能随意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形象,妨碍道路通行。执勤交警、路面监控设备将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关键词:河北,交通,石家庄,交警,停车,遮挡号牌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