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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机关:20571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相伯 
2020-06-08 2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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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新媒体记者 李相伯 摄

  长城网讯(记者 李相伯)6月8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各类途径共接收群众信访25096件,其中联系方式或通信地址明确、具备回复条件的20571件,做到“能回尽回”“应回尽回”,7日内回复率100%;截至目前,先后有13809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满3个月答复期,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13713件,答复率为99.31%。

  河北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严格落实院领导定期接待信访群众、阅批群众来信、领导约访和包案制度,并制定《领导干部办理群众纸质来信工作方案(试行)》。

  自2019年3月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共阅批办理群众来信5631件,推动群众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制定《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理顺群众信访办理流程,明确程序回复及实体答复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首办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建设具备信息化管理功能的集中处理来信室,规范信件交接程序,提升流转效率。

  2019年,河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共化解信访积案2570多件,化解率达到99.92%。

  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又于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清理化解信访“骨头案”攻坚专项活动,摸排出的240多件信访积案,全部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包联化解,截至5月26日全部化解完成,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此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注重发展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提升办信效能上的优势,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实现四级院之间信访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全流程监控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关键词:河北,检察院,报道责任编辑:李相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