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民法典小剧场丨谁才是房产继承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新丹 
2020-10-28 12:54:19
分享:

  老人去世留下两份遗嘱,房产到底该归谁?公证遗嘱是否优先?视频遗嘱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小剧场》为您答疑解惑。

  条文解读:

  我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总策划:杨宝森 邵荃

策划:史风琴 房淑婧 师海涛 苏浩军

统筹:周俊华 赵鹏 郭新丹 李丹 尹舟扬

文案审核:赵倩

出镜法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堵中阳

联合出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长城新媒体集团

协办单位: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承制单位:中亮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词:房产继承,公证遗嘱,视频遗嘱,民法典小剧场责任编辑:郭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