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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陈美冉)近日,保定网友于先生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咨询,保定市竞秀区九号公寓小区院内没有电动车充电设施,希望物业能建设车棚。
于先生表示,保定市竞秀区九号公寓小区,小区内没有电动车充电设施,大量业主将电动车经电梯运至楼上,并在居住场所充电,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且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收到问题后,保定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答复:
九号公寓小区未修建自行车棚是由于小区原规划地上没有自行车停车棚,经向消防管理部门咨询,建设地下充电桩的方案未予通过。
为满足业主需求,根据领导指示及相关文件,经过实地考察,欲将公共休闲区(C座、D座中间凉亭处,D座、E座中间凉亭处)改为地上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预计每个区域50-60个充电桩,小区共设有100-120个充电位置。建设地上车棚需要改变休闲区域的用途,需要进行小区公示,并取得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建设。业主同意后还需由高新区规划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动工改建。另外,改建车棚需要进行硬化路面、布线、车棚安装等环节,此项资金物业公司已经上报审批。物业公司现已根据相关流程层层推进。
高新区朝阳街道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指示督促物业方及时完成车棚建设,并为其提供必要帮助。同时向各个社区下发通知督促各小区物业对群众电动车充电问题加强管理和宣传,让群众更加理解相关政策,杜绝电动车上楼情况,防患于未然。
“希望车棚早日建好并投入使用。”于先生对答复内容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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