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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心切 高速领卡丢失钱包 丰南交警及时寻回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04 23:1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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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唐山2月4日电(陈朋妹 刘丽风)2月2日,高速交警丰南大队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及时帮江苏司机黄某找回丢失财物,营造了和谐快乐的新年心情,提升了河北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2月2日上午11时许,在唐山做生意的江苏人黄明兵向高速交警丰南大队值班室报警:急于回江苏老家过年,唐港收费站自动领卡时,可能遗失一个包,内有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4500块钱,。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室立即通知服务警区民警李敏、教导员董金涛。

  11时15分李敏到达现场,经过了解,司机黄明兵在唐港收费站取卡时,由于离自动取卡机较远,开了一下车门,到唐山服务区加油时发现钱包丢了,遂报警并返回唐港收费站进行查找。了解情况后,民警李敏经过调取收费站监控录像查询:发现一辆唐山牌照(车号略)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在领卡前,打开车门捡起了钱包,领卡后即离开。李敏立即报告大队值班室,值班室通过公安网查询到该车车主为玄某、联系电话:13472****88,值班室将情况报告给正在丰南西主线站执勤的董金涛教导员,丰南西主线站执勤民警中队长史维宽通过该车违章信息查询到该电话实际联系人为男士石某,董金涛立即亲自用手机联系石某,石某承认了在唐港高速捡到了该钱包,在问其为什么没有报警并上交捡拾到的财物时,石某称:由于着急去天津接人后去邢台送东西,捡到东西后没有报警;在要求其在天津等候交警去取物品时,石某又称着急去邢台,不能等,打算把物品交给邢台公安局。董金涛教导员告知其捡到财物不报警、不及时归还当事人属于违法,但石某拒不配合;董金涛教导员遂向该手机发送了两条手机短信,提示其:一是“我是河北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民警,请你立即停车等待我们去取失主丢失的物品;并告知我你的位置,你在拾到物品后应立即报警”,二是“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提示你,由于你捡到财物后,没有立即报警,且在公安部门与你联系后,拒不配合归还捡拾物品,河北高速交警已将你的车进行布控”。随后,值班室将查到了丢失物品及捡拾物品联系方式告诉给报警人,石某答应失主黄某在天津进行交还。

  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自行归还物品,有可能造成财物不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给工作带来被动,教导员董金涛遂与黄某电话联系讲清厉害关系,尽量有民警在现场见证,但由于黄某已经快到天津,遂要求黄某与石某在见面前先清点物品,两人短息告知确认无误后确定地点归还。随后,石某将包内物品名称、数量及归还地点发给了黄某,黄某确认无误后转发给了董金涛,并发来致谢短信:“非常感谢警察同志!您们这种敬业精神使我深受感动!祝您工作顺利,全家新年快乐!等见面后领到失物,我再给您来电话说明情况”

  15时,董金涛与当事人联系归还地点由青县服务区改为青县收费站后,协调沧州支队马登云主任及指挥中心、青县大队给予了支持,有问题及时出警。15时24分,黄某发来短信,物品已领取并确认无误,并再次表示感谢。

  此次事件的处置,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执勤民警处置迅速、处置得当,及时为遇难人员排忧解难,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称赞,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为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增添光彩,大大提升了河北高速交警的形象。

关键词:高速交警,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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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陈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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