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检察院采取三措施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长城网沧州6月26日电(陈朋妹 刘艳伟)为更好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任丘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办案中运用亲情力量对青少年犯进行法制教育。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任丘检察院建立并完善了法定代理人到场、亲情会见等一系列制度,根据这些制度,检察官给予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见面、交谈的机会,通过这种特殊的见面方式,让犯罪嫌疑人深深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力量,借助会见的机会,家长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治教育工作。今年以来任丘检察院已通过这种方式让六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家长亲情会见,对教育未成年犯,预防再次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组织青少年学生观摩庭审,进行法制警示教育。任丘检察院自去年以来,多次与任丘市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任丘市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等学校联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任丘检察院先后组织三百余名中小学生参加旁听了曹刚等六人非法拘禁案、王华修等二人聚众斗殴案、周占月等人故意伤害案、孟庆川三人盗伐林木案等案件的庭审。通过观摩庭审活动,让学生们亲临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更深刻地认识犯罪的危害。庭审后,针对一些中小学生受凶杀暴力游戏、网络色情影视等负面影响,导致信仰缺失、哥们义气严重、是非观念模糊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与学生们进行交流,以案释法,为他们解疑释惑,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深入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任丘检察院先后与任丘市十五所中小学建立了“检校共建”联系点,多次深入到任丘市北汉小学、西马小学、东风小学、北汉中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法律宣传,并且邀请学生家长、教育部门人员一起参加学习法律知识,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开展“大手牵小手”、“我与父母同学法”、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以促使学生与家长的法律素质共同提高。在宣讲的内容上,根据中小学生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学习任务展开教育,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件,进行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任丘检察院将选择一至两所中学以点带面的方式,建立起预防中学生犯罪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常态化机制。 |
关键词:任丘,检察院,少年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