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出台硬性规定抓作风 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长城网衡水6月27日电(赵亚丽 邸春莲 车景军 李龙)近来,记者发现,景县各机关上班早到、下班晚走的多了,迟到、早退的少了;在机关食堂就餐的多了,中午饭店饮酒的少了;热情服务,踏实工作的多了,脱岗、串岗、闲聊的少了,这一切都是景县出台硬性规定狠抓作风取得的阶段性“战果”。 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上任以来,深深地认识到要把“一年突破,三年翻番,五年跨越,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干部是决定因素,干部作风是关键。为此,结合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景县着眼于解决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干部作风的规定》,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外出管理、严禁乡镇干部“走读”、杜绝铺张浪费、杜绝工作日中午饮酒、加强公车管理等13个方面,明确了32项具体要求,使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了“准星”。 按照规定,领导干部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夜间,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保证一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保证二分之一,其他人员必须保证三分之一在岗值班,严禁乡镇干部“走读”;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对违反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对屡次违反者,予以免职;严格公车管理,建立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台账管理,对违反规定购置车辆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违规购置车辆一律收缴。 景县把督查作为有效有段,以铁的手腕确保出台的《规定》落到实处。从县委、政府“两办”室及县纪委、组织等部门抽调28名干部,组成7个督查小组和两个暗访小组,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50个单位机关效能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截止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3次,存在问题的27个机关单位被通报,38名违反规定的机关干部被追究责任。 |
关键词:干部,作风,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