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警方重拳打击盗采海砂犯罪活动 屡获佳绩
长城网唐山7月19日电(温庆友 张光明)7月3日,唐山市公安局海上特别行动支队会同乐亭县公安局打砂办,在东经118度47分和49分海域联合开展打击盗采海砂统一行动,成功查获了吸砂船2艘,抓获2名江苏淮安籍盗采海砂人员。自2010年以来,唐山市公安局共查扣违法船只135艘,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0人。 近年来,受利益驱动,部分不法分子疯狂盗采唐山沿海海域海砂。盗采海砂行为,严重损害了唐山沿海海域宝贵资源和海洋地貌,改变原有的海洋动力平衡,危及曹妃甸深槽稳定和港口安全,危及月坨岛、金沙岛、菩提岛等旅游资源。大量吸(运)砂船只不仅造成海上航行秩序混乱,正常生产难以开展,严重影响了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部分盗砂船舶在35-2油田附近抛锚,可能造成海底石油管路破裂,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唐山海域甚至渤海湾海洋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今年5月9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唐政通字〔2013〕2号《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的通告》:“海砂是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第二大海洋矿产,开采海砂行为是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海域使用权证开采海砂的,均属违法行为”。通告规定:“对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恢复海域原状、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海上作业船只和个人拒不接受执法机关检查,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涉嫌妨害公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自通告发布后,仍有部分船主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顶风作案。通过前期工作掌握,非法盗采海砂人员多数来自山东、江苏、安徽等地,在滦南、乐亭、曹妃甸海域进行盗砂作业。 7月3日16时许,乐亭县公安局报:在东经118度47分海域有不明船只聚集,疑似实施盗砂活动。接报后,唐山市公安局海上特别行动支队迅速组织部署,并与乐亭县局打砂办联手行动,由海上特别行动支队政委牛力带领12名警力乘两艘执法船出击,民警克服海上风浪大的恶劣天气影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海域,发现有2艘船正在进行打砂作业。盗砂分子发现执法船只后开始逃窜。现场行动小组迅速制定抓捕方案,一艘执法船负责抓捕吸砂船,另一艘执法船负责抓捕运砂船,两船各自开展行动。执法船在锁定抓捕逃窜运砂船的过程中,由于该运砂船船体又大又高,且承撞击能力强,不顾执法人员鸣枪示警,拒不停船。经多次较量,最终警方抓获2艘吸砂船和2名盗采海砂人员。 |
关键词:唐山市公安局,乐亭县公安局,盗采海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