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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旅行社对老人孩子加价收费 可投诉、索赔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05 18:1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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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9月5日讯(张天虎)近日,市民吴先生向河北省消协反映,其家人在报团旅游时,旅行社对不同年龄的人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老人和小孩都要加钱。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4日,记者电话致电省内几家旅行社,称想和60岁的父母、2个未成年的孩子及妻子去云南旅游。旅行社几乎全部都问到了年龄问题。但老人和孩子的团体价与普通成年人相比,最高相差600—800元不等。

  20岁也好、50岁也罢,同样都是成年人,为什么要多加钱呢?甚至有的还有可能不让参加呢?

  旅游社给出的解释是:老人和小孩子要比30至50年龄段的人消费购买能力差很多,故对20岁以下或55岁以上的旅游者要额外加价。

  而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还规定,在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应保证同团同价,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依照上述规定,除了对老人、小孩、残疾人等提供了特殊服务,可以另行增加该部分费用外,同一旅游团队应享有同样的服务内容和同等的收费标准。

  河北省消协表示,现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以旅游者的年龄和购物能力为据设立不同的收费标准,且价格相差如此之大,令消费者感到很是不公平。在旅游行程中,如旅行社未向老人、小孩提供优于其它普通消费者的旅游服务内容,却要额外多收费用,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价值相符的基本法理原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有强制交易之嫌。消费者面对这些违规现象,可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返还多交的费用。

  河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同时还要注意对照别人所签合同的内容,尽量从中发现不同和差别,对具有明显免除旅行社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要敢于拒绝或者向担负着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的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或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呼吁旅游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和旅游景区的监管,对于旅行社、旅游景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消协,河北,消费能力,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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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张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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