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整治大气污染 禁止城区露天焚烧垃圾
长城网9月17日讯(赵静兰 张天虎)9月17日,为防止焚烧垃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石家庄市城管委发出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 《通知》要求,环卫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要求规范处置垃圾,所有垃圾、树叶、杂草等可燃物都要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倾倒、乱焚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焚烧垃圾行为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据石家庄市城管委有关人员介绍,《通知》所指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市城管委将从环卫处、城管支队和考评办抽调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石家庄各区、组团县市、二环路焚烧垃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结果列入市容管理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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