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停止使用“冀O”号牌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宿馨元 摄 长城网9月24日讯(宿馨元)记者从24日上午河北省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消“冀O”号牌、打击“两抢一盗”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从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使用“冀O”号牌(除制式警车外),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路面集中查缴行动,对继续使用“冀O”号牌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分、拘留等严肃处理。此外,河北警方从9月开始至年底,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17337辆“冀O”号牌车辆已完成档案清理工作 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曹爱平现场通报,截至9月23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已经完成了对全省17337辆“冀O”号牌车辆档案的清理、登记、交接工作;各车辆所属单位正在陆续上交“冀O”号牌,按程序申领普通民用号牌;包括省公安厅机关在内的省直及石家庄市所有O牌车牌已经全部收回,更换为临时牌照;全省注册登记的“冀O”号牌车辆中已有8000辆办理了“冀O”号牌转出业务。 同时,“冀O”号牌换发普通民用号牌时,一律使用现有号牌资源,与社会车辆一样,通过自编自选或随机选号确定号牌号码,不单独设置号牌专段,坚决防止变相形成新的“特殊”号段,换发普通民用号牌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拆除警灯、警报器。 此外,曹爱平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取消“O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要将一定比例的“冀O”号牌换成制式警车,方便警务工作,便于社会监督。 10月31日后仍使用“冀O”号牌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 “省纪委监察厅将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清理‘冀O’号牌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凡是10月31日以后仍然使用‘冀O’号牌的,或在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其它违规特权行为的,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马玉蝉同志介绍说。 据了解,省纪委监察厅将进一步加强号牌管理,在清理取消“冀O”号牌的基础上,深入组织开展其他民用专段号牌清理整顿工作,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号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特权号牌现象。 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提升百姓安全感 河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张铁力在发布会上称,当前,“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呈现多发、高发势头,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1-8月份,“两抢一盗”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0%以上,成为左右整个刑事发案走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省委决定,把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问题。 据了解,省公安厅决定,从9月开始到年底,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打击:街头抢劫、抢夺,扒窃拎包犯罪活动;入室盗窃、抢劫犯罪活动;盗抢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犯罪活动;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团伙性、流窜性、系列性犯罪活动。截至 |
关键词:群众路线,新闻发布会,O牌,两抢一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