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莫让“事故”成为吸引眼球的底线
22日上午8时许,31岁的郭某驾驶一辆轿车快速穿越广东省惠东县城江南路的断头路后,飞出近70米坠入西枝江,下午2时许坠江轿车被打捞上岸时,郭某早已身亡。据不完全统计,该路段建成4年来,已经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和溺亡事件,去年4月26日就有一名驾车市民沿着同样的线路,以同样的方式坠江身亡。(《长沙晚报》6月24日) 类似的“半截子工程也出现在了南京”,前几日,南京市民徐先生反映,紧挨南京地铁二号线金马路站有一条全长500多米的汽车隧道,名叫“凯旋路隧道”建成多年却一直未通车,如今隧道里被搭起板房住上了人。经记者探访了解到,此隧道2005年建成但至今未通车,而隧道中的住户自称是看守隧道的人。(10月21日《扬子晚报》) 出事故的路段已建成4年之久,但直到6月22日上午有一个生命的陨落,才换来当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对路段的修复。笔者想问,若是没有如此严重的“事故”出现,是不是这样危及群众安危的“断头路”就一直这样“断”下去?笔者甚至怀疑,若不是媒体报道了这起事故,若不起这起事故引起了大众舆论的广泛关注,是不是有关部门就会任由这样的危险源存在下去?甚至,事后面对记者采访时,有关部门还在强调客观原因,推卸主观责任。惠东县政府负责人表示,因河对岸的征地等原因,大桥建设时间一直拖延至今,并非故意制造断头路。惠东县公用事业局则强调,设置了禁行牌和防撞墩,但有疏漏,各种障碍不断地被人为挪开。每个部门都言之凿凿,大倒苦水,试问,事故难道是第一次发生么?4年里发生了如此多起的交通事故和溺亡事件,还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和重视么? 近年来,似乎存在着一个怪圈,无论是食品安全、建筑安全还是车辆、家具等,只到有人在因此出现“事故”后,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才会下大力度进行整治,这种用“事故”换来的“关注”,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寒气,它让普通百姓变得“战战兢兢”,更是让人无法“心安”。笔者认为,无论是小到玩具,还是大到房屋、建筑,它都是关乎百姓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前我们常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今天笔者由衷地想说:勿因事小而放弃关注,更不能让“事故”成为交换有关部门关注的砝码。 诚然,目前我们的社会中,不完善、不尽人意的地方还存在很多,也的确存在一些“半截子”工程,想要在一瞬间将其全部解决不太现实,但是“水滴都能石穿”,“铁杵都能磨成针”,只要有关部门能够抱定决心,下大力气从头排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个,整治一个”,相信,我们的社会问题会越来越少,群众的幸福指数也会与日俱增。(刘杰/文 王玲玲/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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