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法院审判进社区[图]
审判现场。张丽 摄 长城网11月7日讯(张丽 宿馨元)7日上午,石家庄市桥东法院刑事庭在工人街社区内,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闫某盗窃一案,社区居民40余人参加了旁听。 据了解,闫某于7月19日13时许,在石家庄市胜利北街与延柳路交叉口趁无人之机,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美利达牌山地车盗走,在逃跑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878元。 审理中,被告人对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法庭认为被告人闫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且赃物已追回并发还,可酌情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建议对其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闫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案自11月1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到审结,仅用了7天时间。这也是桥东法院刑事审判庭“快速审理案件机制”的新尝试。 社区居民对法庭开到家门口表示,既能起到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的作用,又让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有了较大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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